业内建言创业板审核理念应及时公开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渐行渐近。

科创板注册制审核工作已经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于即将开展的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安排,券商投行对审核理念、审核尺度给予期待并给出建议,比如及时更新审核关注要点,公布经典案例,以明确市场预期。

有券商投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未来监管层将出台审核关注要点,以提高审核透明度,提升审核效率。

过渡期时间紧压力大

随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即将确定,证监会里的创业板在审企业将移交到深交所审核,注册制审核工作箭在弦上。

5月下旬,深交所对处于不同审核阶段的在审企业作出具体安排,比如对于已通过初审会但尚未通过发审会的,深交所将依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接续审核,初审会意见已落实的,安排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初审会意见未落实的,落实后深交所安排审核会议和上市委会议审议。对于证监会已受理尚未出具反馈意见的,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审核问询。

上海一家券商相关负责人对此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过渡期较好地平衡在审企业和拟申报企业的利益诉求,过渡期整体安排适当。

“但由于创业板注册制对IPO申报要求相较于此前证监会IPO申报要求差异较大,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来说,1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时间相对较紧。”上述相关负责人提到。

记者此前也从业内获悉,如果按照注册制要求修改申报材料,投行工作量并不小。

据了解,深交所对在审企业的受理顺序,不作为深交所的审核顺序。如在审企业未在前述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此外,有券商指出存量项目审核可能影响新申报企业审核节奏。前述上海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有不同之处,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涉及存量项目,优先让在会企业进行申报,在会企业的集中申报是否会导致交易所审核的堰塞湖情况,是否影响新申报企业的审核效率,认为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观察。

一名中介机构人士则谈到,不排除交易所已提前熟悉在审企业的基本情况,以提高届时的审核效率。

截至6月4日,证监会在审创业板IPO企业共有199家,其中有15家已经过会,这意味着超过180家IPO企业将移交到深交所审核。

市场期待进一步

明确审核尺度预期

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满一年后,券商投行对注册制审核理念、审核节奏、关注问题等已有深刻体会,并对创业板注册制审核提出建言和期待。

“审核公开化与市场化”是注册制改革最大亮点。一家大型券商人士表示,创业板根据自身特定特点及科创板的成功经验,进行了一些特定的安排。在创业板审核方面,深交所充分吸收科创板的成功审核经验,拟出台审核关注要点,提高审核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进而提高审核效率,充分体现了其“服务实体经济,阳光审核”的理念。

据记者此前从业内了解到,监管层曾与保荐机构对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包括操作方式及具体审核标准。

业内表达希望监管层能及时公开更新审核理念和要点。上述大型券商人士表示,“我希望深交所借鉴香港联交所及国外资本市场的成功经验,后续在创业板审核实践中根据审核的成功经验及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更新审核关注要点,公布审核中存在的经典案例及背后的审核理念。”

一家小型券商人士则表示,为了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建议在注册环节中,监管层公开需要进一步问询的事项。

另外,有券商表示与监管层的沟通渠道能否多元化。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谈到,目前科创板审核中保荐机构、发行人与审核员的沟通渠道非常有限,建议创业板在与发行人、保荐机构的沟通、指导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以便能够更充分地双向沟通,让优质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把自己的亮点和问题充分展示和揭露出来,同时深交所可以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引导,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

该投行人士还表示,在审核期限问题上能否对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据了解,创业板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审核周期采用“3+3”,即审核不超过3个月,反馈回复也不超过3个月,与科创板一致。从科创板审核实践效果来看,审核效率得到提高。

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审核期限限制过于严格,尽调和回复质量可能会打折扣。希望审核期限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是留个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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