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状告宝能投资等,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讯 赵微 2月28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法院公告,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该案案号(2021)京74民初561号,上诉人/原告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其他当事人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人为北京金融法院。
据查阅,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姚振华,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等,由姚振华持股99.99%,深圳赛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1%。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69起,有被执行人记录29条,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27.8亿元。
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保文,注册资本8.62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等,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晟佳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0673%,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9.9327%。公司涉及司法案件31起,有裁判文书记录29条,案件总金额为119.81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0%,涉案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亿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剑龙,注册资本163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等,大股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4025%。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60起,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27.8亿元。
截至2月28日10:00,中国华融(HK:02799)跌1.22%,报0.405港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