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怡6月1日,福晟国际(00627.HK)发布公告称,就出售香港九龙企业广场3期物业签署正式协议,代价为7.9亿港元。
据悉,卖方(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及公司签订正式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及公司已同意保证卖方会妥实遵守及履行正式买卖协议所载的所有协议、责任、承诺及承担。
根据正式买卖协议将予出售的资产为销售股份,在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的情况下出售,惟该等物业若干部分于正式买卖协议日期存续的租赁,以及贷款融资及其相关的的担保文件应于完成日期终止及解除除外;以及销售贷款,于公告日期约为4.24亿港元。
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香港九龙宏照道39号41楼七个单位、42楼八个单位、43楼全层、45楼全层及46楼全层,16个停车位及若干保留部分(即三个外墙广告位)。该等物业(不包括16个停车位及保留部分)的总建筑面积约为72,800平方呎。
资料显示,买方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买方的全部已发行股由LinXiaowen合法实益持有,彼为一名商人。
该买卖完成后,目标集团各成员公司将不再为福晟国际的附属公司,而出售集团的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公告指出,假设出售事项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及基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账目,预期集团将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录得估计亏损约1.57亿元,此乃经参考代价(即7.9亿港元(相当于约6.65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于目标集团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内该等物业的账面值约8.04亿元;交易成及专业费用约1851.6万元。
此外,福晟国际拟将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以该等物业作抵押的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