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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又一上市券商拟设资管子公司 券商加紧布局“公募化”

由 务高林 发布于 财经

  公募赛道火热,券商排队申请资管子公司的队伍不断扩容。

  6月16日晚间,华安证券发布公告称,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相关事项,并为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提供1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在华安证券之前,国信证券、国联证券等券商纷纷公布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计划,其目的也不言而喻:为了获得公募基金业务牌照。

  在监管提出“适度放宽同一主体持有公募牌照数量限制”之际,券商资管迎来了“一参一控一牌”的时代,“含基量”越来越成为判断券商财富管理转型力度的标准之一,谋求公募牌照成为业内共识。

  拟设立“华安资管”

  具体来看此次华安证券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详情——

  华安证券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名为“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注册地为合肥(高新区),系由华安证券全资出资。不过,华安证券表示,相关信息均以最终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在“华安资管”设立后,华安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将由其承继,华安证券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资管子公司作为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样需要满足《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资管子公司顺利筹建,满足监管规定和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华安证券拟为资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1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担保期限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

  同时,华安证券需根据证监会规定,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其公司的资本。10亿元的最高额度,占华安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3%。华安证券表示,经测算,按照10亿元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能满足监管标准。

  上年末主动管理产品近600亿元

  实际上,约在两年前,华安证券就曾谋求设立资管子公司。

  2020年8月,华安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议案》。华安证券表示,设立资管子公司是为了更好把握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机遇,拓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优化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加快创新发展和业务转型。

  此后,在2020年年报中,华安证券披露称,其资管子公司筹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彼时,华安证券为“华安资管”设计的方案为“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上海”。不过,该方案后续未有下文。

  那么,华安证券资管业务情况如何?未来新成立的“华安资管”能获得多少“家产”?

  2021年年报显示,华安证券当期实现资管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38.89%;其中主动管理产品规模588.19亿元,同比下降8.78%。年末资管业务净收入排名第19位;受托管理资金规模排名第34位。另外,在员工情况方面,华安证券2021年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人员为74人。

  华安证券表示,其在2021年不断深化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基本完成大集合公募化改造工作,改造进度领先同业;持续拓展合作渠道,优化资管产品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加大资管投顾业务推广,稳步推进资管子公司设立工作。

  资管业务曾遭监管点名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1月,华安证券公告称,因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等违规行为,其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华安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即行整改、差缺补漏,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控管理。

  此前,证监会对华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指出其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

  二是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部分产品集中持有单一债券且杠杆率较高、部分债券信用评分标准不明确、未及时调整不符合内部准入规定的交易对手方名单;

  三是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

  安徽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安徽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券商加紧布局“公募化”

  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此后,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再次提到,在继续坚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参一控”政策前提下,适度放宽公募持牌数量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

  目前,全行业已有20家券商设立资管子公司,其中8家具备公募基金资格。在监管政策东风下,着手设立资管子公司的券商数量开始多了起来。

  4月29日,国联证券公告称,拟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监管机构核准为前提)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

  同期,国信证券公告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出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10亿元。主业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待相关法规出台后予以申请。

  此外,证监会网站显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金证券、华创证券、申万宏源、等多家券商设立资管子公司的事项仍在审批当中。

  东北证券非银分析师王凤华指出,在新规之下,如今申请公募牌照不再受限。多家券商已提前布局资管子公司,为下一步申请独立公募牌照夯实根基。但券商的公募化转型也绝非易事,券商资管和公募基金业务本身就有不小差别,在向公募化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管理制度、合规、投研等诸多问题。

  中银证券非银团队也在近期发布的中期策略中指出,目前多数券商主要通过参控股公募金公司参与公募市场,券商资管直接申请牌照的家数较少。公募基金业务牌照限制放宽为“一参一控一牌”,券商资管有望申请牌照享受更多长期稳健的利润贡献,与此同时也面临激烈竞争,还需基于自身禀赋构造差异化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