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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迎IPO第一审 “三创四新”定位凸显

由 甫全胜 发布于 财经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吴黎华)《经济参考报》7月13日刊发题为《创业板注册制迎IPO第一审 “三创四新”定位凸显》的报道。文章称,7月13日,创业板注册制迎来IPO“第一审”。根据此前公布的信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行人首发申请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深交所已累计受理270家创业板IPO企业,其中包括灿星文化、弘成立业两家企业已获问询。上述270家企业合计计划募集资金1756.95亿元,而从上市标准来看,270家企业均选择“一般企业上市标准一”,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受理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行业,充分体现了创业板注册制下的“三创四新”行业定位,即企业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或者是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第一审”,无疑将受到业内关注。申万宏源证券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是资本市场从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的突破,是资本要素市场化的着力点,战略定位极高。业内人士则指出,上市委员会审议时,参会委员就审核报告的内容和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发表意见,通过合议形成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上市委员会重点关注拟发行企业哪些问题,将成为行业内关注的焦点。

  7月10日,深交所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再融资审核问询函,共对19家在审企业提出问询。首批再融资审核问询函,从内容和形式上均体现了深交所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差异化监管为路径、以服务型监管为目标的注册制审核理念,问题数量进一步精简,但审核质量、问询针对性不打折,更好地让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同时支持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高质量发展。

  同一天,深交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发行承销业务可能面临的情况与应对,研究讨论合力推进注册制下创业板发行承销平稳起步的针对性措施。经合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发出进一步保障创业板规范发行的倡议。本次倡议从审慎开展战略配售、优化报价形成机制、便利简化业务操作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旨在切实发挥战略投资者协同作用,引入中长期增量资金,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实现创业板注册制下IPO发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平稳有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