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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科环(01296)拟向控股股东出售国电联合动力40%股权以进一步扩展节能环保解决方案业务

由 沈建伏 发布于 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国电科环(01296)公布,于2021年6月16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00916)及国电联合动力订立股权转让及注资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有条件同意通过股权转让及注资的方式出售国电联合动力40%的股权,其中,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持有其70%股权,龙源电力持有其30%股权。

因此,该公司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4.08亿元的总代价将国电联合动力的约15.68%的股权出售予国家能源集团。紧随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及龙源电力将分别向国电联合动力注资约人民币14.75亿元及6.32亿元,将导致公司在国电联合动力的股权进一步摊薄至30%。集团预计自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中取得未经审核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7.03亿元。

完成后,国电联合动力的注册资本将由国家能源集团、该公司及龙源电力分别持有40%、30%及30%。因此,国电联合动力将不再为该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该集团财务报表。

此外,公司将与国家能源集团订立补充协议,对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进行修订,须获董事会批准;获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批准;获联交所(倘需要)批准;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相关决议案;及股权转让及注资协议已成为无条件(除与补充协议已成为无条件有关的条件外)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注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完成及生效彼此属互为条件。

公告称,出售集团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由于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出售集团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维持其行业地位。此外,国电联合动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该集团与国电联合动力的资产负债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国电联合动力的运营将增加集团的经营及财务风险。

出售事项完成后,国电联合动力将不再为 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其有利于余下集团实现转亏为盈。与此同时,出售事项将有助降低余下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以及改善其流动资金及偿付能力及抵御未来财务风险的能力。

出售事项完成后,该集团可将其相关资源重新集中于节能环保解决方案业务,使集团的企业形象及业务定位更为明确。此外,公司认为,本次出售事项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展其节能环保解决方案业务,从而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