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夏宾)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鼓励、引导支付行业主体适当降低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取的支付手续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5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向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等支付行业主体发出联合倡议书。
倡议书提到,降费项目和降费要求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内,对以下支付手续费项目实行优惠或减免措施。
措施具体有四个方面,一是降低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现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鼓励继续执行(下同)。
二是降低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鼓励商业银行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9折。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单笔10万元以内对公本行转账免收汇款手续费。
三是降低电子银行服务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安全认证工具的年费和管理费实行免收或优惠措施,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鼓励商业银行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至少按照不高于成本价收取。
四是降低支付账户服务费。鼓励支付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等网络支付商户服务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标准9折。鼓励支付机构对采用收款码收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免收支付账户提现手续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