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2009年联想控股29%股权转让合法

联想:2009年联想控股29%股权转让合法

封面新闻记者 蔡世奇

12月10日,联想控股发布声明称,经向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确认,2009年转让联想控股股权,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资产评估和备案。并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以下为声明原文:

经向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确认了以下事实。

2004年8月,按照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为加快高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中科院做出加快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改革的决定。

2009年,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了联想控股29%股权。本次转让,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资产评估和备案。

经专业机构认定,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2亿元,评估值为92.6亿元。本次交易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溢价至95亿元,对应的29%股权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473 字。

转载请注明: 联想:2009年联想控股29%股权转让合法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