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近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天燃气”605368.SH)股票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和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收到问询函。蓝天燃气回复称,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蓝天燃气成立于2002年12月,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
1月29日,蓝天燃气正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成为2021年河南省第一家首发上市企业。据招股书披露,蓝天燃气2015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营收情况分别为20.66亿元、19.80亿元、25.12亿元、32亿元、36亿元、1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亿元、1.40亿元、2.14亿元、2.97亿元、3.26亿元、1.59亿元。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8.71亿元,主要用于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蔡县)等项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显示,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和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蓝天燃气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对于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对于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来源:中国网
【来源:中宏网豫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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