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4月6日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1号)认定的事实,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