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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08)——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由 宿秀荣 发布于 财经

本文发布于公众号 InvestorW

《会计》这个系列的文章,是我复习CPA的过程中看到的内容,因为过于复杂的会计准则给投资者带来了直接的麻烦,因此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进行整理。阅读时需要读者有一定的基础,最好读过财务报表,并知道财报里的列报项目。这个系列的文章不写非常基础的财报简介,因为市面上的书很多。

这篇文章写债权类资产的计量。

在新金融准则中,股权基本上没有重分类的问题,但是债权还是有的,在正常情况下,债权可以出现在三类金融资产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类资产

- 第一类金融资产

- 在“金融投资”中的简称:债权投资

这种计量方式一直都有,普通的财务书籍也会写,其列报金额是“摊余成本”,其“投资收益”,是用“摊余成本”计算出来的数值。

我还是使用那个比较经典的案例,甲公司在今年年初,花1000万购买了一张5年期到期的债券(含交易费用),债券的面值是1250万元,票面年利率是4.72%,每年末支付一次利息,债券到期时本金一次性偿还。

甲公司把它分类为“债权投资”。所以甲公司每年末收到的利息是1250×4.72%=59万元这时甲公司相当于拿到了一个,前四年,每年流入59万现金,最后一年流入(1250+59)=1309万现金的资产。下一步就是求解它的“实际利率”。

如果有学过一些价值评估基础,这个“实际利率”其实是资产的“内含报酬率”(IRR),也就是使:流出金额现值 - 流入金额现值=0的折现率。

IRR完全是资产本身的特性,用来反映资产自身提供复利报酬的能力,它与市场中其他东西的收益率无关,见下图:

所以“流入现金的现值”在数学原理上,需要计算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这个方程解出来是10%:

由于最近几年的会计准则越来越强调“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个概念,所以摊余成本的应用变得越来越严格,现在基本上一年以上,符合这个类别的金融工具,都需要折现。

这确实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理和传统金融学的理论,但是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看懂它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因为会导致利润表里有关的数字和现金流完全不匹配,而且报表附注里面的数字不是票面金额。上述案例的财务报表如下,为了简化起见,所有的计算都不带小数点,四舍五入:

不难发现,用摊余成本计量会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摊余成本”会逐渐贴近面值。这个案例是一个折价购买的债券,所以摊余成本会越来越大。如果是溢价购买的债券,图中那个“差额”算出来是负的,所以列报金额会越来越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资产

- 第二类金融资产

- 在“金融投资”中的简称:其他债权投资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名称的时候,以为它会更像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写公允价值,利润表“投资收益”写实际收到的金额,结果我发现后半段是错的,这种分类的债权是在摊余成本上多一步调整。

为了方便对比,我和上面使用相同的案例来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甲公司此时把债券指定为“其他债权投资”。假设这张债券是交易所上市债券,其“公允价值”就是资产负债表日当天的收盘价。编制时有两种情况:①是甲公司把债权持有到期;②是甲公司在2024年到期前就卖了,出售价格1300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类资产

- 第三类金融资产

- 在“金融投资”中的简称:交易性金融资产

这个项目很简单,和摊余成本没有关系,债券价格是多少就写多少,投资收益就是实际收到的金额。

我依然使用相同的案例,假设购买时交易费用是50万,报表见下图:

出售时以此类推,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售价-期初的填列金额-交易费用。

总的来说,我觉得第二种最难看,如果上市公司有大量的债权类投资,它们的报价很活跃,产生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还和其他东西混在一起,再加上披露的详细程度不够高,那我感觉对投资者来说,还真是没办法看出来是怎么回事。

但是现实中,并不是所有资产都有交易所报价,所以使用的公允价值有两种,一种是类似资产的公开报价;另一种是现金流量折现。所以价格涨跌带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该不会太大。如果这个数字出现了特别异常的波动,需要谨慎评估上市公司干了什么。

新版利润表的第六个大标题下,能看到本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