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12月8日发布关于对至纯科技(603690.SH)的工作监管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协议作废等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12月8日,至纯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及《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更正说明及致歉公告》。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显示,至纯科技出资1.5亿元参与投资天津海河至汇光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河至汇”),海河至汇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8亿元,存续期内可增加至不超过12亿元,主要投向光电子及泛半导体相关领域。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至纯科技称,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但至纯科技在公告中也指出,公司董事蒋渊、赵浩为海河至汇的关键人士,若上述二人任何连续60日内停止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关联方服务且无替代的关键人士,经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75%以上的有限合伙人要求,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应中止。
随后,至纯科技又发布《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更正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显示,至纯科技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公司投资1.5亿元参与设立海河至汇,该基金管理人为天津海河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赵浩在管理人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由于工作疏漏,公告发布前未知且未主动核实上述信息,导致本次投资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程序。经各方紧急协商,决定将已签署的《天津海河至汇光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作废,公司将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视董事会决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此事,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