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不行使“东时转债”提前赎回权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11月4日,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东时转债”已触发赎回条款。考虑到“东时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相关募集资金拟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经营,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东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并同意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含)期间,若“东时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均不行使“东时转债”提前赎回权。从2021年2月5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当“东时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据了解,东方时尚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42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8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东时转债”,转债代码为“11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