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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券商“地板价”承销被约谈:“看门人”何时告别低价诱惑?

由 睢风娥 发布于 财经

债承低价竞争屡禁不止,是时候下点猛药了。

作者 | 雷晨

来源 | 债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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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券商因低价承销被约谈

1月14日晚间,证券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一则消息,犹如一记重拳砸向备受关注的券商“地板价”承销债券现象。

消息称,证券业协会1月12日同证监会债券部、机构部对12家涉嫌低价竞争的券商进行了现场约谈。这些券商参与了中国铁路投资和中核资本控股公司债券项目的招标发行。

证券业协会明确指出,低价竞争行为反映出市场有效选择机制的失灵,长此以往将造成承销机构看门人职责的通道化,埋下债券市场风险隐患,进而伤及行业自身。

证券业协会进一步指出,低价竞争行为的背后折射出承销机构激励机制异化、信用信仰非理性、执业质量轻视和风险意识淡漠等深层次问题,必须正视其潜在危害影响,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另外,证券业协会已于2020年12月启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工作,明确要求承销机构建立内部报价约束制度,压实承销机构责任。

据债市观察了解,上述两家发行人均在2020年末进行公司债开标工作。

2020年12月29日,中核资本控股40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开标;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铁路投资100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开标。

公开信息显示,在中国铁路投资10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中,有券商甚至报出0.01%承销费的报价。中国铁路投资100亿公司债招标投行报价中,也有多家券商报出0.01%承销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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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战并非长久之计

那么,此次被证券业协会约谈的12家券商都有谁呢?虽然没有具体披露名单,但从此前的相关招标文书中也能找到蛛丝马迹。

1月6日,中国铁路投资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评标工作结束,中标候选人包括中信建投、信达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万宏源、中金公司和海通证券共6家券商。

图片来源:采招网

1月8日,中核资本控股公布了公司债券项目的主承中标结果,国都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国开证券、中银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和中信建投共10家券商递交了投标文件,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3家中标。

一位券商从业人士告诉债市观察:“大部分的低价竞争出自头部券商。为了冲规模,有的券商收入考核导向相对激进。投行一般都讲究拉资源。”

实际上,在券商投行江湖,大打价格战近年来屡见不鲜。为了拼规模、拼业绩,一些券商不惜将刀尖对准同行。

此前,海南控股的中票承销费率低至十万分之三,相当于承销1亿元债券仅收3000元的承销费;厦门特房集团债券承销费率甚至低至千万分之一,1亿元债券只收10元承销费。

更夸张的是,证券业协会之前通报的数据显示,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不到半年的时间有52只公司债券未收取承销费,还有62个公司债券项目的承销费率低于千一,697家公司债券承销费率平均只有0.44%。

为何债券承销项目会出现承销费率报价极低甚至为零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因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对于券商来说,赚的不是这一单的钱,双方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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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拳出击

一边低价承销一边跑马圈地,2020年券商债券承销的战果辉煌。

按照Wind口径统计券商总承销金额,中信证券领先中信建投1899.2亿元夺魁,总承销额13010.7亿元,国泰君安排名第三。中金公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和中银国际分别排名第四到第十位。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杜恒峰在1月6日文章中称,中介机构以极低的价格承揽业务,也就意味着没有太多资源投入到尽职调查、监管沟通、项目路演等关键环节,项目本身质量不高,最终可能伤及投资者和承销机构自身。

杜恒峰认为,目前上述低价承销项目多来自央企和地方强势国企,尚未出现风险事件,但在2020年,城投信仰、地方龙头国企信仰都已经被打破,对“黑天鹅”类风险的漠视,可能给整个债市造成冲击,类似华晨债和永煤债的沉痛教训当尽力避免。

回看过往,2015年公司债开闸,券商承销费收入从2014年的114亿元一跃到2016年的333亿元。但此后,债券承销费率一路走低,监管层也频频出手整治乱象。

早在2018年9月18日,证监会网站在“监管问答”一栏发布更新内容,就有关债券承销乱象的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超低价承销费、投资者返费行为被严禁。

2020年4月30日,交易商协会牵头首批90家承销机构召开视频会议,现场签署了一份自律公约,其中就包括“不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

有些金融机构因为低价承揽债券项目,已经受到了监管的处罚。譬如,2019年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去年5月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被交易商协会警告;今年1月宁波银行被暂停相关业务两个月。

在1月14日的公告中,证券业协会称,已于2020年12月启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工作,将尽快发布实施。明确要求承销机构建立内部报价约束制度,压实承销机构责任。

证券业协会还指出,各承销机构应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等承销工作,高质量执业。对于明显低于成本、造成市场恶劣影响的行为将进行自律调查。

另外,被约谈的12家券商均表示将按照《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精神建章立制,规范报价行为,提高合规与风险意识,自觉维护公司债券市场良好秩序。

新规即将出炉,铁拳治沉疴。你认为债券承销是否将告别低价诱惑的时代?欢迎在文末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