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8日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8日发布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监管函,公司于5月1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函的公告》显示,2022年2月,公司与上海聚锦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新余赣锋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0.85亿元,持有赣锋矿业62%的股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公司未及时对上述投资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伊犁鸿大100%财产份额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14.7亿元收购伊犁鸿大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公司于3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上述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有关交付或者过户事宜。
公司被要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完)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