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民收益。
通知明确,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障对象为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
图为收割机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田间收割小麦。新华社发(张春雷 摄)
“2018年开始,我们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共6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户、地方政府的欢迎,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此次出台的通知,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实施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
这位负责人介绍,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原则上,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最高均可达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
“农民种粮,保险护航。此次出台的通知非常及时,可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民的收益,让农民敢种粮、敢投入,助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立承说。
记者:申铖
编辑: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