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9日晚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告显示,万达电影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发行数量为约1.96亿股,发行价格为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29亿元,股票上市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有限售期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8家投资者认购的1.96亿股股票自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为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士银行(UBS AG)、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茂根、杭州遂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分别为107,095,046股、20,080,321股、16,398,929股、14,190,093股、12,048,192股、8,835,341股、8,701,472股、8,701,472股。
万达电影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亿元。其中,20.27亿元拟用于新建影院项目,8.69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早于今年7月27日,万达电影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拟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43.5亿元(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623,528,486股(含本数)。
紧接着于8月10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