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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文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 强化保荐机构内部问责机制

由 申屠仲舒 发布于 财经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为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行为,促进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保荐业务规则》的出台对于促进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看门人”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保荐业务规则》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特点和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保荐代表人管理模式,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责任,将保荐代表人准入资格考试改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将事前执业资格管理改为事后执业登记管理;加强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建立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持续动态跟踪公示机制。

  二是建立保荐执业规范,细化保荐项目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推荐、持续督导等关键流程的工作要求,压实保荐责任。

  三是健全保荐机构责任体系,强化保荐机构内部问责机制,完善勤勉尽责的示范标准,加强证券中介机构保荐协作,推动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合力。

  四是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管理、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协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荐业务规则》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执业质量的正向激励。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积极发挥自律管理的协同作用,构建区别于行政监管,差异化、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保荐业务规则》针对保荐业务重点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建制度,有助于完善保荐机构履行勤勉义务的示范标准,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保荐执业规范,提升保荐业务内控要求,细化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标准,加强证券中介机构协作,促进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合力。通过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此外,上述负责人还透露,为进一步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约束,促进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执业质量,协会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通过分类公示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诚信信息、处罚处分措施情况等,对保荐代表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在前期征求监管部门和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目前已建立三类名单:一是保荐代表人综合执业信息名单(A名单),根据是否存在效力期限内不良诚信信息及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是否达到基本要求,分类公示全体保荐代表人执业信息;二是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未达到基本要求、所在机构验证其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名单(B名单),公示相关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验证材料、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分数段及执业信息;三是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荐代表人名单(C名单),公示相关保荐代表人处罚处分信息及执业信息。通过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形成对保荐代表人的诚信约束、道德约束、声誉约束、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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