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拟发可转债募资5.15亿元 产能利用率仅40%,分红未达承诺比例
近日,证监会对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拟发可转债再融资申报给出17项反馈。
今年5月,华宏科技发布公告,拟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5亿元,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关于募投项目,证监会注意到,华宏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中拟用2.6亿元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且万弘高新与2020年新收购的鑫泰科技从事相同业务。对此,需要说明通过收购万弘高新扩大产能的原因,是否存在消化风险;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下称“报告期内”)万弘高新营业收入从5.97亿元降至2.17亿元,但净利润从亏损1302万元增至盈利2483万元,净利润水平与营业收入水平反向变动的合理性。
另一项目中,“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主要产品为大型设备,华宏科技需披露新增设备的具体类型及数量,与现有设备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影响已有再生资源加工设备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不利因素是否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曾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
关于财务方面,报告期内,华宏科技应收账款余额由2.42亿元增至4.2亿元,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长;存货余额由5.92亿元增至11.12亿元;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同期合并报表下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9.03%,低于公司章程约定的20%。则账龄结构是否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内存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与生产经营模式和规模相匹配。
据了解,截至2020年末华宏科技商誉余额10.16亿元,其中收购威尔曼5.79亿元,收购鑫泰科技4.08亿元。证监会要求披露收购后的经营及整合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威尔曼2017-2019年是否存在精准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形。
另外,证监会还关注到,华宏科技废钢及报废汽车收入从2018年的1.67亿元增长至6.24亿元,相关产能大幅增长但利用率仅40%,2021年上半年业绩同比增长超过200%,但主要业务毛利率存在大幅下滑的情形。需要结合产能利用不足的情况说明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说明各明细业务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
关于公司方面,华宏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71亿股,占总股本的29.32%,占其直接持有华宏科技股份的63.77%。证监会关心若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等,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决。
除以上事项外,2018年2月,华宏科技综合车间曾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存在一项重大诉讼尚在审理中;多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主要房产情况需要一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