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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数字经济反垄断措施将极大变更经济秩序

由 秋长红 发布于 财经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于反垄断共同的关注,反垄断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近。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欧盟大量使用,进行了很多处罚,一旦中国的监管机构援引反不正当经营法、反垄断法对机构处罚,这种罚单将是我们无法想象的。”近日,在北京品牌协会、北京商报社举办的 2020年(第六届)北京金融论坛上,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分析,数字经济反垄断措施将极大的变更经济秩序。

对于市监总局发布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的出台,车宁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过去大家讲反垄断是经济宪法,它离我们生活比较远,大家觉得是规范宏观秩序,对个人权利的影响没什么感觉,但是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政策找到了自己合适的用武之地。

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强化了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后规制,完善了对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的事先规制和事后主动调查机制,严格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平台经济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同时强调要在平台经济领域积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反垄断指南为我国未来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提供了指引,有利于推动平台领域经营者的反垄断合法与合规建设,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也将促进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爱库存公关负责人康健表示:“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欣喜,希望看到互联网行业更加有序地运营,中小型平台受到保护,商家不再任人宰割。爱库存平台上的商家备受被迫‘二选一’的困扰,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加大相关规定落实的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指出,从市场来看,反垄断的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促进数字经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从消费者来看,反垄断增加市场竞争, 加速产品迭代、体验提升,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才能提高。

从国家层面考虑,我国政府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目的是确保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保持竞争力和创新活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平台加速国际化。

(中国日报北京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