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国际被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告,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公示信息显示,中诚信国际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能化”)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对永煤控股管理部门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二是对了解到的永煤控股或河南能化拖欠薪资、偿债安排、关注类贷款等异常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核验,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相关信息。三是质量控制等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合规部门监督审查不到位。
交易商协会表示,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前,11月19日,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告对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交易商协会当时称,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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