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月25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当日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园博园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由公司按照对园博园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财务借款人民币3.5亿元。
上述借款用于缓解园博园公司暂时性资金困难、补充后续开发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还款期限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6.5%计算,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息至每笔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
同时,园博园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龙湖”)已按照对其持股比例向园博园公司提供财务借款人民币5.25亿元。
此外,东湖高新公告披露,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光电有限公司在农发行申请人民币2.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东湖高新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8,722.37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80.79%,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86.1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