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连建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第二批业务规则10日亮相,分别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涉及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北交所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三项业务规则吸收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主要对四个方面内容作出规定:一是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二是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三是明确具体审核流程,四是加强自律管理。
并购重组方面,拟借鉴交易所市场实践经验,明确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转债购买资产或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程序等参照适用重组审核规则,丰富支付手段,便利市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