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吴斯悠
2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近期相关部门对协议存款下发了规范通知,重申了商业银行吸收协议存款的期限、开办对象、限制新增等要求,以进一步降低银行负债成本。2月24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向时代周报记者证实了该消息。
“在诸如‘开门红’等特殊时间窗口,或在争取优质客户的大额存款时,存款利率限制仍具有突破空间。 ”一家中小银行的对公客户经理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利率、存取条件、存款期限等仍是各家银行争取公司客户存款时的焦点。
分析人士预测,在市场利率定价机制重申对协议存款的限制之后,协定存款等定价违规重灾区,也或将重申利率限制。
规范协议存款
所谓协议存款,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央行或银保监会的规定,对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特定资金开办的存款,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决定。
2月24日,时代周报记者从华南地区多家银行了解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有关协议存款的最新要求,主要为三点:一是要求协议存款按照5年以上(不含5年)期限执行,允许提前支取,但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二是开办对象方面,仅限上述规定机构;三是限制新增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协议存款,存量业务则自然终止,不得续作。
“协议存款往往更为稳定直接,起存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是其优势。 ”某股份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对中小型银行而言,协议存款业务比较稀缺,可能会不时出现银行为获客而踩到自律红线的情况。
2018年,某股份行的客户经理李国(化名)与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关系,保险公司在李国就职的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业务,规模稳定保持在5亿元上下。 期间,保险公司曾要求将协议存款在到期前取出部分,用作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为了维护客户关系并深化后续合作,该行领导同意李国仍按照协议存款约定利率,给保险公司取出的资金付息。
“优质客户往往占据主导权,我们只能通过违规计息的方式,获取客户好感。 ”李国无奈表示,尽管客户走款(取出存款)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但为了后续能够继续合作,他们只能让利。
成效如何?
几年前,行业已有发布“存款利率自律机制”先例。
2015年10月起,央行不再对商业银行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在“形式上”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但为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央行指导全行业继续实施存款利率自律机制,各地各类银行约定存款利率上浮上限,约为基准利率的1.4-1.5倍。
而在本次重申自律机制之前,央行等有关部门就已发文要求加强存款利率管理。2020年3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强调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同时要求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
但存款基准利率上限仍被屡屡打破。某股份行对公客户经理陈林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他所就职银行的协定存款利率上限为“基准上浮75个bp”,但遇到特别优质的客户或者开门红节点时,存款利率上限可以有所突破。据陈林介绍,此前,深圳某上市公司发债募集资金时,引发多家股份制银行争抢,大打价格战。而陈林所在银行时任财务负责人,为了拿下该优质客户,一度将“存款利率”的报价升至4%,远远高出当时0.35%的存款基准利率。
此外,相同的定期存款产品,同一家银行各分行之间也会出现明显差异。如某款定期存款产品,在某股份行的二线城市分行,存款基准利率仅能上浮50%-60%,但在该行的一线城市分行,存款基准利率可上浮100%,明显超过价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