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19日消息,因为计划出售位于澳大利亚的2个葡萄园被上交所问询后,威龙股份(603779.SH)又于7月18日收到上交所处罚决定。经上交所查明,威龙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分别在职责履行、股票交易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上所交所处罚
今年1月27日,威龙股份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亿元到-2.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5亿元到-2亿元。
不过,今年4月19日,威龙股份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亿元到-4.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3.2亿元到-4.2亿元。更正原因系前次测算业绩预告时,尚未完成对澳大利亚子公司在合并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工作,财务部门自行对上述资产做了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合并日澳大利亚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减值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今年4月23日,威龙股份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称,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亿元,扣非净利润为-3.71亿元。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并作出充分且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威龙股份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分别为65.6%、46.1%,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威龙股份迟至2022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另外,根据上交所查明,今年1月5日,威龙股份披露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高级管理人员王冰计划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8,125股。2022年3月30日至4月19日,王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认为,王冰在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减持。
对此,上交所指出,威龙股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黄祖超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孙砚田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主要人员,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郑琳琳作为财务事项及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焕平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外,王冰作为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其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黄祖超、时任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郑琳琳、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焕平、时任副总经理王冰予以监管警示。
7月19日,威龙股份一位工作人员向红星资本局解释称,此次警示处罚是因为业绩预告时出现了差异,并非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由于疫情等原因,会计师无法到达澳大利亚对子公司去年的业绩进行盘点,才导致了此次差异。”该人员称,以往会计师均会到达现场进行审计,“我们也将吸取经验教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因信批不准确等原因,威龙股份曾在2020年7月被上交所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邓凌瑶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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