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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财经领导人COP26前夕热议碳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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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0月29日电 在近期由国际金融论坛(IFF)、欧洲碳定价工作小组和美国保尔森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三次全球碳定价机制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30多个国家、国际组织、智库、大学、企业和行业协会的40多位主要政策制定者、商业领袖、专家和高级官员,表达了他们对即将于10月31日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26大会)的期待。

第三次全球碳定价机制会议的参与者来自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各个领域,其中包括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巴西和印度的6位部长级官员,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COP21)主席法比尤斯(Laurant Fabius),德国财政部首席经济学家冯·维茨扎克(Jakob von Weizsacker),欧盟委员会税收和海关事务总干事格拉西莫斯·托马斯(Gerassimos Thomas),巴西前财政部长莱维(Joaquim Levy),印度前环境部长贾伊拉姆拉梅什(Jairam Ramesh),摩根士丹利副主席、意大利前经济部长多梅尼科·西尼斯卡尔科(Domenico Siniscalco),以及国际组织的领导人,包括国际金融论坛(IFF)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世界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前副行长祝宪,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能源署(IEA)的专家。参加此次网络会议的还有来自埃克森美孚公司、道达尔能源公司和意大利钢铁企业Acciaierie Italiane等国际能源和钢铁企业的高管及首席科学家。

第三次全球碳定价机制会议旨在推动在全球范围形成以碳定价机制为核心的净零排放激励机制,并呼吁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此前,国际金融论坛(IFF)、欧洲碳定价工作小组和美国保尔森基金会曾在今年7月和10月连续举行过两次中、美、欧三方关于推动全球碳定价机制的闭门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者呼吁在即将召开的COP26大会上深入地讨论把全球碳定价机制作为实现净零排放的激励措施,并采取紧急行动遏制碳排放持续增加的趋势。参加网络研讨会的专家还就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的影响、全球去碳化的方法、碳捕获和储存(CCS)技术、从大气中清除甲烷,以及将核能作为能源转型中化石燃料的替代方案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此次会议中一部分的讨论议题将提交到COP26大会上,由世界领导人进一步讨论。

“我们确实认为,在全球范围内阻止碳排放的增加,并在不久的将来扭转碳排放趋势,是成功对抗全球变暖的必要条件。而且,如果我们采取适当的手段,也是完全可行的。”欧洲碳定价工作小组主席、法国前经济部长埃德蒙·阿尔方戴利(Edmond Alphandéry)在开幕致辞中表示。

埃德蒙·阿尔方戴利表示:“目前全球的共同目标是从化石燃料尽快转向低碳能源,因此我们认为碳定价是一个主要手段。”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COP21)主席法比尤斯表示,为推动全球通过切实行动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温控目标,期望COP26大会能够实现以下四个目标:第一,全球领导人就以碳定价方式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行动达成共识。第二,各国能够就引导更多私人资本投资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技术领域达成一致。第三,各国领导人一起展示通过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强决心。第四,全球领导人就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之间的相互联系达成共识。法比尤斯希望COP26大会能够比《巴黎协定》更进一步,推动国际社会更多地考虑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涉及的社会公平问题。

法比尤斯说:“在所有期望中,碳定价是关键。可以确定COP26大会并不会对全球碳定价做出具体决定,但碳定价本身就是碳减排相关讨论的背景和先决条件。无论COP26大会在碳定价方面达成什么样的成果,美国、中国和欧盟这三个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将继续努力推动全球碳定价机制的发展,并将携手对社会公众和全球的政策制定者开展碳定价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碳定价可能是我们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最有效工具。”

能源转型委员会主席阿代尔·特纳勋爵根据该委员会的最新研究,列出了六项能够帮助将全球温度上升控制在1.5℃以内的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交通电气化、减少化石燃料开采过程中的甲烷排放、推动主要工业部门的“脱碳”、停止大规模的森林砍伐,以及推动钢铁、水泥、航运等行业实现“脱碳”的两项具体金融支持方案。

阿代尔·特纳勋爵说,碳定价可以帮助上述部门在205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并将有助于其在2030年之前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阿代尔·特纳勋爵指出,“研究显示,以钢铁行业为例,如果有一个能够严格执行的碳价格,到2030年全行业能够减少35%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就能够实现净零排放。因此,我认为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作为一个普遍概念的碳定价,而是如何能够让那些仍持怀疑态度的部门尽快认识到碳定价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行动”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财政事务部主任维特·加斯帕(Vitor Gaspar)对前面发言者的观点表示赞同,并补充说:“全球范围的碳定价显然是COP26大会各项讨论的基础背景。碳定价能够让众多气候变化控制手段变得可观察、可量化,也能够让各个部门更直观地理解气候变化对各项工作的影响,因此碳定价自然而然将成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理想工具。”

维特·加斯帕表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表明,即便没有全球性的碳定价机制,如果全球主要的排放主体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美国和英国能够达成有关碳定价的协议,就足以让全球顺利实现到本世末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他认为,碳定价应该成为此次COP26大会上各国领导人讨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基本原则。

印度前环境部长贾伊拉姆拉梅什在研讨会上表示:“我对COP26大会成果的最低期待是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个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规则。只有明确了相关规则,各个国家此前作出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家自主贡献承诺才能够可报告、可核查,才能够真正让各国的减排贡献透明化,让各个国家落实减排责任。”

作为参加过多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的资深谈判代表,贾伊拉姆拉梅什建议:“我们需要对COP26大会能够实现的目标和不能达成的结果有一个更加现实的认识。”他指出,“人们不应该纠结于是否能够在2050年或2060年实现碳中和这个较为遥远的目标。因为只有少数国家才有实力实现这一承诺” 。他建议,全球领导人应该更加关注未来10~20年的目标,比如交通、能源转型以及在战略角度需要达成哪些国际协议。他还期望国际社会能够对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达成共识,并进一步推动更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他认为这一点至关重要。

部分与会者同意贾伊拉姆拉梅什的观点,即人们应该更加关注2030年前有希望实现的近期目标,认为COP26大会就这些近期目标的讨论更有可能产生成果。

与会各方对碳定价的重要性和积极影响达成共识的同时,也在一些方面表达了不同意见。来自欧盟传统市场与来自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的参会嘉宾,对欧盟碳边界调节机制的认识就有较大分歧。来自欧盟的嘉宾认为,欧盟碳边界调节机制只是调整不同市场产品竞争力的工具,并有望为推动低碳技术应用产生激励。而来自新兴市场的与会者,如印度的官员则认为欧盟的碳边界调节机制很明显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参与会议的《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指出,碳边界调节机制肯定会影响不同国家产品的竞争力。他警告说,如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变得更加强硬,碳边界调节机制未来可能会引发新的贸易战。

关于成功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全球领导力,国际金融论坛(IFF)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世界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前副行长祝宪指出,全球需要制定一个可接受的时间框架和各部门的明确目标,以确保不同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能够真正落实,特别是在排放密集型领域。

祝宪表示,全球正在面临能源短缺甚至能源危机,国际社会需要更强有力的领导力,为世界经济提供负担得起并且可靠的替代解决方案。他补充说,强有力的领导力能够在能源转型过程中,防止因为只考虑解决眼前的能源短缺问题而走上开发化石能源的老路。

祝宪还表示,COP26大会应该考虑如何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促进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他说:“当然,推动技术发展和创新应该由私营部门和商业团体主导推动,但政府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技术的商业化和实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