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僵尸企业”处置阶段性达标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积极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在沈阳市范围内率先完成阶段性目标,促进地方经济协调有序、稳步高效运转。
“僵尸企业”处置没有成型经验,难度大、任务重。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成立了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找准处置“僵尸企业”突破口,从申报明细、呆账与欠税、税费优惠政策等层面对5户“僵尸企业”进行统计并确定工作方案,逐户研判施策,形成处置“僵尸企业”综合治理格局。
针对纳税人整合需要迁移呆账和欠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向上级运维部门提请了两次“运维单”,以最快速度解决了数据迁移问题。税务干部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尽快帮助纳税人完成了300余条社保费核销和迁移工作。目前,5户“僵尸企业”处置已阶段性达标。
记者:张瑞
融媒体编辑:刘新宇
责任编辑:兰玲
【来源:新民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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