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必须做这事,关乎你的钱袋子!
大家还记得
今年4、5月的那一笔”意外之财“吗?
没错,说的就是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戳链接查看详情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
在汇算清缴的时候
很多人有填过一个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开始确认啦
事关你明年的工资
千万别忘了哈
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具体怎样操作?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需注意什么?
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这有可能会影响明年你每个月的收入。
是必须进行修改的
与2020年相比,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发生变化;
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的其中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例如: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2
信息确认的操作步骤是什么?
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信息确认
具体的操作步骤是什么呢?
主要分为四种情形
(一)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一键带入,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例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例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信息填报前,要准备什么?
如果要进行以上的第四种操作
新增或者2021年首次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那么在信息填报前
要准备哪些信息?
容易遇到的小问题
广视君也给大家整理好啦
有需要的话,自行对号入座哦~
1、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2、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3、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方式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4、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最后提醒大家
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
带来一定影响
比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
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
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
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来源:央视新闻、个人所得税微信公众号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