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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对策等表达不合规引关注,采纳科技回复深交所注册环节问询

由 卯秀珍 发布于 财经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5日,深交所官网公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纳科技”)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11月18日,深交所就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因素中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不符合相关要求进行问询。

针对“风险对策、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达”,采纳科技回复称,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以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按照重要性原则重新调整了相关风险披露顺序,并删除了风险因素中的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考虑到创新风险归属公司经营风险的一部分,将原先的“一、创新风险” 合并如经营风险中列为“二、经营风险、(三)创新风险”; 2、根据若此项风险发生将对公司经营或业绩等产生的影响程度进行重新排序,将影响程度较重的风险排在前列; 3、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情况进行重新排序,将发生概率相对较高的风险排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