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拟公开拍卖转让厚地稀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应收债权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2月2日,诺德股份(SH600110)公告,2013年1月4日,公司拟收购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广地”)持有的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厚地稀土”)不低于73.33%的股权,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此后公司与成都广地签订了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成都广地支付了3.5亿元定金和1亿元股权转让款,合计4.5亿元。
鉴于成都广地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后经公司与成都广地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多次沟通,签署多稿补充协议,但成都广地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公司与成都广地签署的最后一版《和解协议》,成都广地应向公司退还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5.78亿元,考虑到成都广地短期内无力偿还欠款,公司同意按七七折减免债务,即按人民币4.45亿元清偿债务,但必须三年内全额付清(自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止),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4.45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5.78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
公告显示,成都广地一直处于债务缠身的状态,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国辉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都广地目前约存在18宗诉讼尚未了结。
为保护公司利益,尽快回收该笔应收债权,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整体转让厚地稀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应收债权(“应收债权”)。拍卖价格按账面价值和经评估后的评估值孰高者为准。
据悉,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5.78亿元在2015年度进行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此次拍卖若成交,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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