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读拾光(7.27)丨恒大回应评级遭下调“三道红线”下重点房企买地金额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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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动态:
中国恒大回应评级遭下调:境外做空机构反复制造舆情
摘要:7月26日晚间,标普因流动性收紧,下调中国恒大及其附属公司的评级,中国恒大、恒大地产和天基控股的评级从B+下调至B-,展望为负面。对此,恒大集团新闻发言人对外表示,公司对此深表遗憾和不理解。发言人还表示,境外做空机构频频通过内外联合反复制造舆情,恶意做空恒大股票,造成资本市场对恒大的极大恐慌。
世纪金源服务再度递表 总合约建面7790万㎡
摘要:7月26日,世纪金源服务二度向港交所递表。资料显示,2020年度,世纪金源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收入10.23亿元,增值服务收入2.66亿元,总收入12.89亿元,毛利4.58亿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世纪金源服务的总合约建筑面积为7790万平方米,在管总建筑面积7020万平方米。
资本动态:
中骏商管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 涉及7500万股
摘要:7月26日早间,中骏商管发布公告称,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已由联席代表(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1年7月24日根据国际发售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7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悉数行使,涉及合共7500万股股份。
中梁控股购回本金总额650万美元票据
摘要:7月26日早间,中梁控股发布购回票据公告称,此前公司曾发行于2021年9月到期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11.5%有优先票据及于2022年7月到期本金总额为4.5亿美元的9.5%有优先票据及其于联交所上市。在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本集团于公开市场购买2021年9月票据累计本金总额达500万美元,占2021年9月票据初始发行本金总额约1.25%。
花样年、彩生活考虑分拆物管及商业营运服务业务单独上市
摘要:7月26日早间,花样年及彩生活发布联合公告称,花样年正考虑寻求将其商业及综合混合用途物业的物业管理业务及商业营运服务业务于联交所主板单独上市;彩生活正考虑寻求将其商业及综合混合用途物业的物业管理业务于联交所主板单独上市。
恒指大跌超3% 内房股、物业股集体受挫
摘要:7月26日,截至午间2:00,恒生指数跌3.19%报26443.53点。板块方面,内房股普跌。其中,苏宁环球跌停,新城控股跌幅超7%,中南建设、万科A跌幅逼近7%。物业板块也奏响普跌主旋律。其中,世茂服务跌幅高达20%,融创服务跌近15%,碧桂园服务跌超14%,时代邻里跌超13%。
北辰实业发行3.19亿元公司债 票面利率3.46%
摘要:7月26日晚间,北辰实业发布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发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根据公告,北辰实业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19亿元(含人民币3.19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期限为5年期。
绿城服务授出3313万份购股权 行权价8.902港元/股
摘要:7月26日晚间,绿城服务发布公告称,于当日,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向公司若干董事、高级管理层及本集团若干僱员授出合计3313万份购股权。据悉,每份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于行使该购股权后,以每股行权价8.902港元认购一股股份。购股权有效期为十年,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31年7月25日(包括首尾两日)。
顾家家居股东TB Home累计质押5314.5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8.41%
摘要:7月26日晚间,顾家家居发布关于大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根据公告,TB Home Limited持有顾家家居超8832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97%。本次质押2202.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4.94%,占公司总股本的3.48%,本次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偿还债务。本次质押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8月1日。
行业政策:
“三道红线”下重点房企买地金额被监管:不得超年度销售额40%
摘要:7月26日,有市场消息称,被纳入“三道红线”试点的几十家重点房企,已被监管部门要求买地金额不得超年度销售额40%,这一比例限制不仅包括房企在公开市场拿地,还包括通过收并购方式获地的支出。
合肥:新房摇号资格公示结束后 无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与其他项目摇号
摘要:7月26日午间,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摘要: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