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汽车被限制高消费,曾被“限高”38次

  乐居财经  11月9日,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汽车”)被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刘康林,该案案号为(2021)浙0702执4550号,限消令对象为猎豹汽车,申请人为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属案件为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猎豹汽车广告合同纠纷的案件,该案于8月11日立案。

  据乐居财经了解,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叶军培,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等。该公司由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持股100%。

  猎豹汽车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康林,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整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该公司最大股东是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为39%。

  据悉,猎豹汽车有对外投资企业10家,包括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等。此外,公司有司法案件528起,其中86.36%为被告身份。猎豹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15条,被执行总金额约7332.48万元;历史被执行人165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17.23亿元。该公司有限制高消费记录38条。

  (责编:王敏)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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