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农商行9宗违法被罚 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银罚字〔2021〕第1号)显示,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9宗违法行为类型,分别为: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未按规定期限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收缴假币。未准确、完整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逾期信息。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安全管理要求,征信用户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备案、征信用户离岗后未及时停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独立开展工作。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49.8万元罚款。
谢春燕(时任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运营部总经理)对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对谢春燕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