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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谴责并批评汇银控股集团(01178)七名前董事

由 图门耘 发布于 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汇银控股集团(01178)发布公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

(1)汇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代号:1178)前执行董事陈信义;(2)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刘敏;(3)该公司前执行董事许志峰;(4)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诸燕舟;(5)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达仁;

并批评:(6)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周国华;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汝佳。

(上文(1)至(7)所指董事统称相关董事)未有履行其董事职责,违反了《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8(f)条及其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所载表格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所载责任。为免引起疑问,联交所确认本声明所述的制裁及指令仅适用于上文所指的相关董事,而不适用于该公司任何其他过往或现任董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