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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站上“年线” 科技股狂飙!A股地产板块集体大涨

由 谷太枝 发布于 财经

今天上午,A股主要指数涨跌互现,“地产链”股票集体大涨。

港股方面,恒生指数和恒生科技指数盘中双双站上年线,多头攻势强劲。

港股盘中再现异动个股,有港股盘中暴涨约160%。



A股主要指数涨跌互现 “地产链”股票集体大涨

2023年第二个交易日上午A股市场上证指数盘中进一步上行,截至上午收盘,上证指数涨0.32%,深证成指小幅上涨0.04%,创业板指数则下跌0.64%。

“地产链”股票上午集体大涨。

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划分,房地产板块领涨,板块盘中涨幅超过4%,新华联、三湘印象、新城控股等股盘中冲击涨停。中南建设、中交地产、金地集团等股票也大幅上涨。

轻工制造板块大涨,盘中涨幅一度超过3%,尚品宅配盘中涨幅超过10%,蒙娜丽莎、皮阿诺、安妮股份等盘中涨停。

建筑材料板块盘中涨幅一度超过3%,兔宝宝、亚士创能等盘中涨停。科顺股份、东方雨虹等盘中大涨。

家用电器板块也大面积上涨,板块盘中涨幅超过2%,火星人盘中涨幅超过10%,帅丰电器盘中触及涨停。老板电器、海信家电、美的集团等股盘中大幅上涨。

对于地产行业,光大证券近日的研究报告认为,2022年,地产行业政策面友好,多方释放积极信号,明确提出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实质性扭转,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宏观经济发展全局。供给侧来看,多部委相继表态,通过信贷、债券、股权多种方式综合协同,“三箭连珠”,执行层面的可操作性大幅提升,有力提振了房地产行业信心;需求侧来看,5年期LPR连续下调,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包括优化“认房认贷”标准,下调首付比例及按揭利率等。政策利好频发,供给侧信用风险出清,促需求实质性升温。

光大证券认为,疫情管控优化,房地产供需回暖可期,资本市场关注度提升明显,投资建议关注三条主线:1)持续看好核心城市土储充裕、信用优势显著、品牌优秀的龙头房企未来市占率与ROE率先提升,推荐保利发展、招商蛇口、中国金茂、中国海外发展等;2)持续看好先发布局多元赛道、注重运营升维、第二增长曲线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增长的房企,推荐万科A/万科企业、龙湖集团、新城控股等;3)关注存量资产资源丰富、质地优异、管理高效的房企未来运用REITs提高资产回报率,推荐华润置地、上海临港等。

在“地产链”之外,银行板块上午也大幅走强,无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股票盘中均大幅上涨。

此外,传媒、非银金融、社会服务等板块亦涨幅居前。 煤炭、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等板块上午走低。


“果链”概念股龙头盘中一度大跌近9%

“果链”概念龙头股之一的立讯精密上午大跌,盘中一度大跌近9%。

隔夜苹果公司股价大幅下挫,收盘时跌近4%,市值跌破2万亿美元关口,苹果盘中股价创出阶段新低。

立讯精密昨晚披露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立讯转债”因转股减少28400元(284张),转股数量为48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立讯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9.99亿元(2999.26万张)。

此外,公司还发布“立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发行的“立讯转债”(债券代码:128136)转股价格由57.63元/股调整为57.6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2023年1月4日。



港股恒指盘中站上年线,有港股盘中暴涨160%

港股市场今天上午进一步强劲上涨。

恒生指数上午盘中涨幅超过2%,盘中站上年线(250日线)。

恒生指数成份股中,碧桂园服务、龙湖集团等地产股领涨。

恒生科技指数盘中亦站上年线,盘中涨幅一度超过3%。明源云、万国数据-SW、阿里健康、阅文集团等纷纷大涨。


今天上午,港股再现个股大幅异动。其中迅捷环球控股暴涨,盘中涨幅一度在160%左右。

迅捷环球控股昨晚披露公告称,迅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据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黄志深先生通知,由黄先生实益全资拥有的皓天控股有限公司(“皓天”)、陈洪光先生(“陈先生”)、邓惠珊女士(“邓女士”)及区维胜先生(“区先生”)(统称“售股股东”)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就可能销售售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402,550,665股(相当于本公布日期全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7.09%)(“可能交易”)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潜在买方”)订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潜在买方及其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上述人士概无关连的第三方。

根据谅解备忘录,可能交易须待订约方进一步磋商及签立正式买卖协议后方告作实。另外,根据谅解备忘录,自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至及包括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止期间(“独家期间”),售股股东不得就可能交易与任何其他人士直接或间接进行磋商或达成协议。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款,潜在买方有权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或之前进行及完成对本集团的尽职审查(“尽职审查”)。

此外,根据谅解备忘录,潜在买方已同意根据潜在买方、售股股东及托管代理签订的托管协议以向售股股东指定律师的银行账户以现金的方式存入合共800万港元之按金(“诚意金”)。诚意金应于谅解备忘录签订后十四日内支付。倘订约方于独家期间届满时或之前仍未订立正式协议,则诚意金可于若干情况下退还予潜在买方,否则其将全数由售股股东没收。谅解备忘录将于独家期间届满;就可能交易签立正式协议;潜在买方及售股股东共同协定;潜在买方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或之前书面确认尽职审查的结果未如理想且可能交易的协商将予终止;或潜在买方并未于谅解备忘录签订后十四日内向售股股东指定律师的银行账户支付诚意金(以较早者为准)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