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拟设置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看四大行额度各有多少

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进程加快,境外资金需求明显上升。

9月18日,央行、国家外汇局公布共同起草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目的包括建立统一的本外币境外贷款政策框架,更好满足境外企业资金需求,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我国贸易总量、跨境投融资规模均已位居世界前列,境外人民币使用需求扩大,新规有利于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扩大贷款规模,且有利于我们的国际投资和对外贸易发展。从资金流动来看,为企业境外使用人民币提供更好条件,也会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境内银行可以在境外贷款的上限是多少?《规定》明确,与一级资本净额挂钩。记者以工农中建今年中报计算,四家国有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都在万亿元以上。

为更好满足境外企业资金需求等而起草

在《规定》起草背景中,两部门表示,现行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本外币政策差异较大,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分散且限制较多,对于“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及与我国有关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

“《规定》旨在建立统一的本外币境外贷款政策框架,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以更好满足境外企业资金需求,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两部门称,同时,对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

具体来看,《规定》主要从四方面入手对境外贷款业务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包括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境内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纳入统一政策框架,并鼓励境内银行以本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宗良对记者分析称,之前企业发债也是可用人民币、美元、欧元等不同币种,有了这个规则,企业境外贷款会更便利,尤其对于国际性程度高的项目。比如一个境外项目中,进口物料、买设备、做投资等需要用到不同货币,多币种放在一起统一考量就更加方便。

他表示,从货币币值稳定的角度,当前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因素等对一些货币造成的波动较大,新规能给企业有更多选择稳定货币的空间。

对于《新规》大幅放宽业务范围,境外贷款主体不再局限于“走出去”项目,并在贷款期限上规定境内银行可向境外银行融出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宗良表示,我国贸易总量、跨境投融资规模均已位居世界前列,各国对人民币的需求持续上升,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扩大贷款规模,有利于我国国际投资和对外贸易发展。

工农中建境外贷款余额上限都超过万亿元

《规定》辐射哪些银行?公告名单上列有27家,包括3家政策性开发性银行、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行、北京上海江苏3家城商行以及汇丰、花旗、渣打3家外资行的中国区银行。

境内银行的境外贷款也有上限约束。《规定》明确,对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方面,包括设置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调整境外贷款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对一级资本净额在20亿元以下的境内银行额外给予20亿元的初始额度等。

境外贷款余额上限的计算公式为: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为1.5,其他银行均为0.5;所有银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均为1。

记者翻阅工农中建中报看到,四大行上半年一级资本净额分别为3万亿元、2.25万亿元、2.06万亿元、2.43万亿元,由此计算得出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分别为1.5万亿元、1.125万亿元、1.03万亿元、1.215万亿元。

部分银行披露了同期境外发放的贷款和贷款余额,如建行上半年末境外贷款余额为5180.5亿元,农行境外及其他地区发放的对公贷款和垫款余额为4589.76亿元,个人贷款和贷款190.47亿元,都较贷款余额上限有较大空间。

《规定》要求,境内银行应做好境外贷款业务规划和管理,确保任一时点贷款余额不超过上限。若因银行一级资本净额(营运资金)、境外贷款杠杆率或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境外贷款余额超过上限,银行应暂停办理新的境外贷款业务,直至境外贷款余额调整至上限之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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