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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讯 (记者 钟炳祥)12月2日,*ST厦华(600870)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1130-2号)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闽02执966号),获悉股东王春芳持有的公司26,1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11月30日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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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王春芳持有*ST厦华26,1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6,1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且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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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王春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ST厦华87,282,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68%,其中持有*ST厦华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1,112,175股股份,占*ST厦华表决权总数的11.68%。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总数为86,96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2%,占王春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99.64%。
记者注意到,11月23日,*ST厦华发布公告称,因股权转让纠纷,谢荣华将鑫域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起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厦门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谢荣华不服,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当日,公司收到鑫域公司转发的福建省高院的应诉通知书,内容为“福建省高院已受理上诉人谢荣华与被上诉人鑫域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厦门中院作出的(2020)闽02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已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福建省高院。经审查,福建省高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据了解,谢荣华与被上诉人鑫域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讼争标的物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9,018,396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