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兮木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3月31日,维维股份(600300.SH)收到上交所对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连发的三份函件,上交所就其前期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监管关注。
图源:东方财富网
据了解,此次监管事由源于2020年。
2020年5月6日,维维股份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江苏证监局下发了《行政处罚书》,公布维维股份连续3年违规信披,控股股东利用腾挪转移之术,占用公共资金的事实。
图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据悉,2017-2019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通过虚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徐州正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6家中间方,后又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维维集团。维维集团当时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所以上述资金划拨已经构成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
图源:维维股份公告
监管公告显示,2017-2019年,维维集团累计占用金额为27.51亿元。由于维维股份与维维集团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巨大,维维股份2019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年审会计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
最终,上交所对维维股份原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启典,维维集团总经理崔超、财务总监宋晓梅,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赵惠卿、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明扬予以公开谴责;对维维股份及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总经理曹荣开,时任财务总监赵昌磊,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孟召永,董事兼副总经理藤谷阳一等予以通报批评;此外,还对维维股份时任副总经理孙欣、监事丁金礼、徐缨、肖娜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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