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万供货保证金竞转入原实控人个人账户!兴民智通时任财务总监收到监管函
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兴民智通(002355)10日公告称,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刘荫成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8年8月,公司与供应商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签署相关供货协议,并向大连正达支付保证金1亿元,后转入双方共同认可的山东龙口兴民国贸有限公司账户。其中5000万元经龙口兴民转入兴民智通原实际控制人王志成个人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构成资金占用。2018年12月17日,前述资金王志成已全部归还。
“你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监管函显示,刘荫成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