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资本邦获悉,中威电子(300270.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定期报告业绩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公司、石旭刚、何珊珊、孙琳、徐造金、周金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指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旭刚以项目备用金借款、软件采购费等形式占用资金2,818.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55.60万元。
二、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3,269.60万元。其中,含上述石旭刚占用的资金955.60万元,未经审议变更用途的资金2,314.00万元。
三、定期报告业绩披露不准确
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对2019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旭刚、副总经理何珊珊、董事会秘书孙琳、时任财务总监徐造金、时任财务总监周金叶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石旭刚、何珊珊、孙琳、徐造金、周金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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