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存量风险居高不下 贾康:相关部门需总结教训尽快缓解矛盾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如今用来形容国内的P2P网贷显得再合适不过。
2007年,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公司正式诞生;2012年,整个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快速增长;2016年,监管大幕正式拉开。前后十余年的时间,国内的P2P网贷经历了从高光到崩塌的全过程。
今年4月下旬,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认为,虽然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现阶段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尚有一些问题未根本解决。例如,在营机构“三降”工作进展缓慢,后续处置困难很大;停业机构存量风险仍处高位,“退而不清”、“退而难清”问题突出,风险化解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话题讨论并不多,但是,P2P网贷存量风险居高不下的事实却不容忽视,客观上要求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期间,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社交媒体上先后转发的三条关于呼吁对P2P网贷风险加强整治的文字,便引来了网友大量的点赞留言。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对贾康进行了专访,相信反思P2P网贷发展由盛转衰的过程对于完善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P2P网贷经验教训亟待总结
P2P网贷作为一种舶来品,自2007年进入中国,一直到2016年才出现专门针对P2P网贷行业的正式监管办法,法律的空窗期一直持续了九年时间。业界认为,这种监管政策的滞后,导致P2P网贷在经历野蛮成长过程后,呈现风险积累和集中爆发的局面。
贾康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P2P网贷最初被视为一种“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创新,之后又因为具备全民广泛参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业等特点,无形之中往往被舆论界赋予了“普惠金融”的特征。而这个模式现在看起来,已经被证实在中国要非常审慎,简单模仿国外做法行不通。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区,包括甘肃、云南、河北、四川、重庆、河南、山东、湖南等八个省市对辖区内P2P网贷平台进行了全面的取缔清退。
“初期若完全不允许尝试新机制,包括一开始探索P2P,看起来是控制了风险而没有给出创新的弹性空间,就带来了一种所谓防风险所形成的风险,没有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了,那我们的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无从谈起,所以这其中包含一种辩证的关系。”贾康认为,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明确宣布不再发展P2P了,避免出现新的麻烦,这在当前阶段有必要,但以后的大方向是P2P在中国完全和永远禁止吗?这话也不能说得那么极端。
因此,在进一步谈到监管的问题时,贾康认为,最初对于一个创新的事物,监管部门允许存有试错的空间,在大家普遍不知道它具体怎样的情况下,作为监管部门也不知道怎样定规矩,所以不能因为它有风险就完全不允许进行尝试。
“监管体系的创新要坚持于发展创新中规范,于规范中发展创新。”两件事情结合的顺序不能做反,允许试错,要有弹性创新的空间,但一旦发现有问题以后,先得控制风险,就像现在的P2P平台这样明显的问题,既然已经出现了大量爆雷的情况,需要赶快控制局面,赶快做善后,赶快总结经验教训,这是一定要做的。然后,才能讲有了经验基础上的规范,还能怎样探索它,有没有可能得到探索中间的发展。
贾康指出,作为跟踪观察金融风险的监管部门,在P2P网贷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由粗到细形成监管的办法。如今回过头来说,这些事情应该值得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相比于英美等国家,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P2P网贷在进入中国之后似乎遭遇了“水土不服”的困境。对此,贾康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国内的市场环境中还处于欺诈行为多发阶段,P2P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低,大量冒出的P2P公司,其诚信水平、专业能力存在不小的缺陷;另外,投资者缺乏风险教育和金融专业知识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P2P网贷所具备的众筹特点,将投资者身份的范围大大扩宽,但在投资者培训这方面,显然没有与P2P的风险机制相搭配。
“目前就P2P来说,更多要强调它的风险已经非常明显,一路爆雷到现在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总结经验教训,对这个模式要极度审慎,而且还要赶快收拾局面。”贾康认为。
相关部门应千方百计化解矛盾
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贾康向记者透露,在通过微博先后转发三条有关P2P网贷的内容过程之中,也有人向其询问他本人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但其实自己所转发的信息中已经包含了要说的话,态度也比较明白,即有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P2P爆雷问题,尽快安排善后,力求化解矛盾和降低不良影响。
“粗算一下,如果实际只有几千万人在P2P平台上出借,其中有很多人可能东挪西借,从自己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扩展到最后牵扯了几亿人,是有可能的,这是目前国内牵涉范围很广的一件事情。”贾康向记者介绍道。
据了解,现在P2P网贷出借人去反映问题往往接触的是平台所在地区的金融办、银证监机构、公安经侦,其中也包括纪检部门。贾康认为,各地有关部门应该有紧迫感,尽快转变局面,积极磋商拿出一个办法,就这个事情尽快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
“目前,首先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办应做好密切协调,作为在金融领域发生的事请,这些部门无法置身事外,不能再互相推诿,至少要尽快促使平台管理者与借贷人见面商议,缓解紧张局面,并堵住携款外逃通道,酌情冻结争议款项,如果说已经掌握了平台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线索,需要转交给经侦,并给予必要的专业信息指导,如果有一些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有必要的也应联系纪检。”贾康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尽管按照目前的情况解决问题确有难度,但相关部门决不能置之不理,不能以‘踢皮球’的方式再积累和激化矛盾,而应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贾康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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