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港交所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可能不会予以实行

腾讯港股10月30日讯,据市场消息,港交所有望在今日盘后公布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咨询结果。鉴于市场存在反对意见,原先咨询内容有可能不会予以实行。

香港交易所在1月31日刊发咨询文件,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展开咨询,提出多个主要规定建议。

当前同股不同权受益人的身份明确规定必须为个人且上市时为董事、上市后留任董事的人士。

港交所在“企业版”同股不同权的咨询中称,发行人的不同投票权可同时授予个人人士及法团身份的受益人,条件是各自符合其适用的适当性及其规定。

适当性是指,法团身份的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在申请上市前必须持有上市申请人至少10%的经济利益并积极参与其管理或业务至少两年。在上市时及其后,法团身份不同投票权受益人需持有上市申请人至少30%的经济利益。

港交所对于公司市值规模也有规定,其法团身份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必须在联交所或合资格交易所作第一上市,市值至少2000亿港元。与此同时,上市申请人上市时的市值占其法团身份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30%。

这也是继2018年放行同股不同权架构后,港交所对这一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在咨询期间接收到市场反对意见。包括全球最大资产管理商贝莱德等机构提出异议,认为大型企业有相应的财务资源,毋须倾向赋予过大的投票权。贝莱德认为企业版“同股不同权”是一项复杂的提案,特别是“个人”和“法团股东”不同投票权混合模式的复杂程度更高,故形容企业版WVR是“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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