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市值管理”下的庄股乱象|回眸2021
2021年接近尾声,2022年将有望迎来全面注册制,A股正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之路前行。“金融反腐”、“内幕交易”、“股价操纵”成为A股资本市场舆论热词,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操纵市场等“毒瘤”还需加大力度铲除。
2021年,曾因“内幕交易”服刑5年的徐翔出狱,其“粉丝”叶飞则因涉嫌操纵市场被抓。有意思的是,叶飞曾举报他人市场操纵、自称是打击“伪市值管理”的“英雄”,也曾是直言重罚坐庄的关键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人大博士杨震向证监会实名举报股价操纵事件,细节包括操盘方利用技术、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多只股票,而上市公司提供内幕消息,甚至直指社保基金行贿、坐庄。
“庄股”的表演,离不开投资者的“配合”。数位业内专家建议,规避远离没有基本面支撑而股价大涨大跌的妖股。
在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道路上,监管层也频频出招。
“股价操纵”浮出水面
回望2021,A股回落后低迷分化,投资者赚钱效应热度不如去年。但更挫败投资者信心的是,炒股因为“游戏规则不公平”而承担损失。
5月9日,叶飞自曝上市公司涉嫌以“市值管理”名义,联合操盘方、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等金融机构进行股价操纵,所涉方纷纷否认。而叶飞也一度成为股市吹哨“英雄”,更是将“内幕消息”、“股价操纵”、“庄股”等词汇集中引入大众视野,舆论哗然,投资者对股市游戏规则产生怀疑,这再次引发监管层高度重视。
在法律法规的漏洞下,披着“市值管理”外衣进行灰色“庄股”交易,成为A股隐晦存在的行业乱象,伤害市场正常成长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有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所谓市值管理服务都是基于熟人信任关系进行的,谈交易都是先把手机拿出来,再进去小房间,无法录音也不会明面上签合同,打款都是外围入账,总之“隔离、隔绝”,大家对此也心照不宣,被坑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但对方信任基础肯定已破坏,“口碑”也受损,不会再合作。最关键的是,“股价操纵”取证和定性很难,需要证监会去核查,依法依据定性。
证监会原司长黄运成此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点评,叶飞自曝事件将是A股一个里程碑性事件。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暴露了韭菜怎样被割的黑幕,但是监管机构也要加强重视程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机制有待完善,严惩打击“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乱象,将保护投资者利益机制落到实处。
叶飞事件尚未平复,6月,人大经济学博士杨震向证监会实名举报,许亚飞团伙多年利用技术、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多只股票,在收取上市企业保证金后,上市公司为其全程提供内幕消息。最受关注的还有,事件直指社保基金个别基金经理涉嫌行贿。就举报事件背后的证据,杨震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作出回应,针对“坐庄”案件,要遵循反侦察反稽查的行业标准,实名举报完后有对证据保密的义务。对于举报材料,杨震将负全部法律责任。截至当前,该案件进展尚未公布。
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也遭到监管层的批评,并直言要让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内容包括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证监会贯彻双办联合发布的《意见》,表示进一步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要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9月24日,证监会通报了“南岭民爆”等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情况,而叶飞也卷入其中,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落网之前,叶飞曾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靠大数据是无法随时发现股价操纵的,否则就没人举报了。重罚坐庄的关键人,一查到底。对于举报人必须重奖,或者功过相抵,按照参与程度,公平公正公开。
“刀口舔血”有代价
在股市赚钱效应吸引下,不乏投资者缺失自我思考及风险把控,完全听信熟人入股,甚至是高风险“走钢丝”致使亏损,这些案例比比皆是。
年内有位炒股小白(股龄不超过1年)向记者直言,手上有些存款,但买不起房子,看着身边的同学炒股赚了上万块,他心动了。在毫无思考的情况下,买入了别人推荐的几只小盘个股,在高位“接了盘”,随着股价回落损失不小,最终因难以忍受长期被套选择割肉。
小白因为无知而亏损,私募基金从业者周礼(化名)则没想到自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你不会想做第二个‘叶飞’吧?”一句调侃的话,让周礼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经过深思熟虑后向记者爆料,举报上市公司涉嫌“伪市值管理”。据周礼透露,因前一次尝到过配资炒股的甜头,且基于对朋友的信任,他与其他投资人一起按照1比4的总体杠杆率,共计向自称是专业操作股票的“赖联文”一方借出2亿元资金。随后,大笔资金集中买了两只股票,之后股价几乎同时出现崩盘,致使投资人亏损累计高达8000万元,而上市公司股东早已高位套现。据记者最新了解,该案件还在走法律程序。
有专业律师提出建议,投资者最好是建立风险意识和对股票市场心存敬畏,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投资交易,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果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投资者利用配资炒股的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操纵股票价格,将会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自然人自行或通过配资中介借入的方式共控制71个证券账户,操纵天铁股份、嘉澳环保、鼎捷软件、瑞普生物四只股票,取得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证监会经调查审理,对该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同金额的罚款,共计罚没4.46亿元。
股市“妖股”大涨大跌的刺激尤为吸睛,不少投资者抱着“跟着吃肉”态度入场,最后在崩盘之中“被埋”。今年证监会点名批评仁东控股,指出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景某滥用杠杆交易操纵仁东控股,该股价格连续上涨后“闪崩”跌停。在近乎一年的“沉寂”后,被视为“庄股”的仁东控股近日又开始以连续涨停的姿态“活跃”。12月15日至12月22日,仁东控股涨幅超过40%。之后两日大跌,12月24日跌停收报10.11元/股。
回顾仁东控股的走势堪称“魔幻”,去年一路猛涨后出现“崩盘”,连续14个跌停板,跌势如潮水涌来,股价由近65元/股高点跌至14元/股以下,成为典型“杀猪盘”案例。2021年初,其经历短暂大涨大跌“扑腾”,之后便陷入“平躺”状态,这也意味着高位入场甚至是加杠杆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价走势怪异的个股,在两融杠杆工具下风险更是加大。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记者直言,仁东控股走势怪异,通常被视为被庄股控制。建议对一些单边上涨却缺乏基本面支撑的标的品种,融资方面需要有更多的风险考虑,有必要情况下将其从两融名单中剔除。
规避“跟庄”要眼力
截至2021年12月23日,沪深A股共计4594家上市企业,总市值为98.71万亿元。其中ST及*ST个股有180只。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目前已超过1.9亿,其中97%为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证监会强调,加强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础。
为何“跟庄”?大多数股民缺乏独立思考,在拉升后的“赚钱效应”诱惑下,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如何判别庄股?有专家表示要重点关注企业基本面情况、户均持流通股数比例、K线走势等。
优美利投资总经理贺金龙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第一,市场行情不明朗、赚钱效应较差的情况下,一些活跃的小盘股高波动性会吸引很多投资者跟投,以求获得短期高收益。但其普遍走出独立走势,和大盘指数及相关行业指数相关性较低。第二,从庄股的K线表现而言,庄家利用较长的上影线、下影线、大阴、大阳或连续多日短阳拉升,间或阴线洗盘,间或横盘调整,大回调较少,尾盘较大幅度打压或拉升,制造恐慌或制造诱多交替震荡洗盘。这类技术面体现的股票,没有长期确定性的业绩支撑,但拥有多个题材,贴概念、炒标签等特性,很大可能性就是庄股。
“对于一些业绩差的股票连续上涨或出现控盘信号,监管部门通过深挖细查,采用操纵者自认、指认、资金关联,调查相关账户交易使用的IP、MAC地址等方法,来有效监管、警示和打击,从而减少庄股行为。”贺金龙认为。
私募排排网基金经理胡泊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投资者“跟庄”出现大幅亏损的可能性很大,应该避免投资没有很强基本面或相关投资逻辑支撑的个股。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是未来A股市场发展的趋势,市场将会越合理合规。判别恶意操纵股价可参考两方面,一是炒作资金来源,二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未来市场会更合规,但资金炒作行为也没法完全根绝。不过随着市场专业度的提升,炒作难度会大幅提升,炒作现象会慢慢减少。总之,投资者要更加理性,尽力规避参与纯投机行为”。
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常情况,股价的涨跌会有消息面的支撑。而庄股则是在没有基本面和正规消息支撑下,毫无征兆地涨跌。对于投资者而言,规避风险比赚钱更重要,不要做刀口上舔血的行为。现在对庄股的打击力度比以往更大,基于股票实名制、更为先进的大数据等技术,监管层可以掌握资金交易动态,市场对庄股炒作警惕性也有所提高。全面注册制加速下,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而违反市场化原则的庄股行为操作空间被压缩,但也很难完全杜绝。
加强惩戒威慑力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证监会7月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启动操纵市场案件调查90起、内幕交易160起,合计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作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行政处罚176件,罚没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市场犯罪案件线索41起、内幕交易123起,合计占移送案件总数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
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言,证监会在7月23日通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惩处财务造假恶行案件,最高拟处以近4000万元罚款。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点,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最长跨度4年;实际控制人核心决策、组织实施,主观恶性明显;造假手段复杂隐蔽,形式不断翻新,利用新型或复杂金融工具、跨境业务达成造假目的;财务造假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严惩的“穿透力”有望不断增强。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黄某某诉肖永明、吴卫东、藏格控股(现改名“藏格矿业)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藏格控股赔偿损失1.9万余元,肖永明和吴卫东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藏格控股虚假陈述案是证监会点名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其虚假陈述的核心是隐瞒关联方巨额资金占用。
从一审立案到二审判决,历时15个月。2021年6月,西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2021年11月,青海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藏格控股赔偿原告损失,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和高管吴卫东承担100%连带责任。备受关注的是,就本案而言,最大的特点在于原告要求实控人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和其他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追首恶”。
“为了改判,作为代理律师,我们深入分析法理,据理力争。我们理解,提高诉讼效率也是二审直接改判的一个考虑。”委托诉讼代理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中,在原告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原告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请求,但未支持“追首恶”。本案中,原告、被告、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关于“追首恶”,即原告能否选择连带责任人的赔偿顺序的辩论和分析,对虚假陈述案件有借鉴意义。
股市存在信息差,蒙在鼓里的难免吃亏,监管层也在强调信披的重要性。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观察发现,上市企业股东减持首次公告后,股价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值得关注的是,上市企业高管及股东减持违规行为不断,并且“普遍”以道歉“收尾”,业内直呼“犯错成本真低”。
截至当前,年内至少有59条上市公司违规减持公告,其中不乏5%以上股东减持时未及时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或是在集中竞价时统计失误出现多减持情况,也有高管或其家属出现在窗口期进行违规减持。然而,大多数违规减持公告附带致歉信息,并且解释为对减持规则理解偏差,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而违规减持的处理通常为“道歉、加强学习和监督”。少数违规减持后用行动进行改正,有控股股东主动向公司上缴违规减持收益。
记者 朱灯花
编辑 陈偲
封面摄影 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