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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股价巨震换手率高 曾被环保部门列入黑名单

由 漆雕佁 发布于 财经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3日讯 圣泉集团(605589.SH)于8月10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圣泉集团报43.02元,涨幅2.84%,成交额19.91亿元,换手率56.47%,振幅11.93%,总市值333.31亿元。 

  8月10日上市当日圣泉集团开盘报28.81元,收报34.57元,涨幅43.98%。随后该股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收盘价分别为38.03元和41.83元,涨幅分别为10.01%和9.99%。 

  圣泉集团是以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酚醛树脂、呋喃树脂产销量规模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 

  公司控股股东为唐一林,实际控制人为唐一林和唐地源父子。本次发行前,唐一林持有公司1.4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25%,唐地源持有公司1192.7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2%,唐一林及唐地源合计持有公司1.52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7%。 

  圣泉集团于1月7日首发过会,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4次会议对圣泉集团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其中,2020年以来境外销售占比增加较快。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及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说明2020年1-9月,发行人卫生防护用品境外销售的真实性、利润贡献影响及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其他产品前述期间主要经营指标同比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说明报告期内多家子公司持续亏损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发行人认为对波兰等未持有股权的境外子公司能够实施控制且不存在股份代持的理由及合理性;(4)结合报告期期末与境外客户对账情况,说明各期期末是否与境外客户存在对账差异,期后未达账项的实现情况,境外子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和税务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各期末应收款项账龄、逾期金额、期后回款、坏账核销以及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等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2020年以来口罩市场产销规模和下游消费市场变化情况,说明口罩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说明口罩业务预付款项、相关生产设备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相关诉讼纠纷的后续进展;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说明焦文韬持有及转让吉林创威股权的真实背景,焦文韬出资的款项是否来源于发行人实控人或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2016年2月22日,发行人、圣泉新材料与农发基金、章丘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农发基金以现金1.13亿元对圣泉新材料增加注册资本1.13亿元。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全额收购农发基金持有的圣泉新材料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章丘市财政局已经明确表示不对外承担担保义务的情况下,《投资协议》仍然约定章丘市人民政府收购义务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2)章丘市人民政府相关审批、备案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影响《投资协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3)发行人承担农发基金持有股权的回购义务对其回购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从事的合成树脂业务属于重污染行业。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定,环保立项、环保验收是否合法合规;(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情况,说明污染物排放是否合规可控,是否存在超量排放污染物的情形;(3)说明发行人曾被环保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原因、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整改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圣泉集团本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为810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46%,发行价格为24.01元/股,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钱伟、刘新萍,联席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圣泉集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亿元。圣泉集团于7月2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40亿元,分别用于“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圣泉集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1.06亿元。其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和承销费用8683.9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679.25万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75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