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面临退市风险:红塔证券为其第三大流通股东
编者按: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存在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规避监管要求或者法定义务的行为;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对自身及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防范异常交易行为。
面包财经将基于持仓及信披数据,持续透视主要证券公司内控建设合规性。本篇案例为红塔证券。
截至2023年12月26日,*ST柏龙(柏堡龙)股价收盘价格为0.40元/股,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12月27日开市起停牌。
面包财经梳理发现,*ST柏龙自上市以来存在多次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被监管处罚。此外,公司还存在多项信息披露不合格,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2023年二季度,红塔证券新进*ST柏龙为前十大重仓股。截至三季度末,红塔证券仍重仓*ST柏龙25,299,373股,持股比例为4.7%,为其第三大流通股东。
重仓持股违规企业,红塔证券是否合规?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ST柏龙:财务造假 面临退市风险2023年12月27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3年 11月29日-2023年12月2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面包财经梳理发现,*ST柏龙2021年3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针对此次调查,2022年4月份,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此后,*ST柏龙还因未按时披露2021年报、2022年业绩预报失准等原因被立案调查、谴责处分。
业绩:连续三年亏损 营收大幅缩水近年来,*ST柏龙业绩下滑明显,连续三年亏损,营收大幅缩水。
财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23亿元、1.49亿元、1.14亿元,同比减少24.74%、79.45%、23.11%。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连续出现亏损,三年分别亏损3.17亿元,15.52亿元、8.18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同比下滑16.4%;归母净利润继续亏损0.34亿元。
红塔证券:为*ST柏龙第三大流通股东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二季度红塔证券新进*ST柏龙成为其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截至三季度末,红塔证券仍持仓公司股份25,299,373股,为其第三大流通股东。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所上市,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最新财报显示,红塔证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76亿元,同比增长27.42%,归母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加747.75%。其中,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8044.23万元。
红塔证券董事长为景峰,总裁为沈春晖,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为饶雄。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合规负责人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红塔证券重仓股*ST柏龙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是主动买入还是因其他原因被动持有?公司董事长、总裁以及合规总监是否应给予更多关注?公司投研风控是否存在漏洞?
(文章序列号:173989938810231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