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21日消息,昨日,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一则投行人员违规炒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事人员金某被罚100万元。
决定书显示,金某于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2020年5月,金某认为荣丰控股(000668.SZ)存在重组的可能性,建议其朋友李某买入荣丰控股。经两人商议,李某也帮金某买入荣丰控股。
2020年5月18日-19日,李某帮助金某买入荣丰控股10.5万股,并在同年6月12日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获利104.92万元。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0年5月18日到2020年6月12日,荣丰控股股价涨幅达82.51%。
宁波证监局认为,金某借李某名义买卖股票,构成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决定没收金某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罚款100万元。
据中国基金报,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开出的关于证券行业(包括券商及从业人员)的罚单共计212张,涉及170名从业人员。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汤健
编辑 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