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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监管新规实施前夕 中金公司、易宝支付等被点名处罚

由 寸建宇 发布于 财经

人民网北京7月27日电 (黄盛)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开的银管罚〔2021〕18号到21号行政处罚信息(以下简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银行”)和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捷通支付”)4家机构及其7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罚没1131.14万元。

其中,中金公司则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85.8万元;中金公司时任反洗钱小组执行组长、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财富管理部董事总经理,股票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和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共四名相关业务负责人合计被罚34万元。易宝支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291.1万元;易宝支付时任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唐彬被罚8.14万元。

业内人士对此向人民网财经表示,我国对非法洗钱行为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反洗钱管理不力也一直是金融机构被监管层处罚的“重灾区”。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等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了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双支柱”反洗钱监管体制。

据悉,为了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体制,央行在今年4月印发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基于对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反洗钱审计机制等要求;明确金融机构对境外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

“如何在新常态下立新理念,革新模式,创新工具,持续运用新技术有效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安全,是监管部门、业界和学者日益关注并倾力解决的焦点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严立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普及和应用,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手段“与时俱进”不断翻新,其隐蔽性、破坏性不断增强,尤其是金融科技创新领域正在成为洗钱犯罪的重灾区。

附:银管罚〔2021〕18号到21号行政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