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深绑鹿晗,“三战”港股,业绩盈转亏……
近日,音乐娱乐服务提供商风华秋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风华秋实”)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赴港上市。
需要指出的是,这已经是风华秋实第三次向港交所递表,前两次分别是2021年1月22日、9月27日。IPO日报对比发现,与首次交表相比,风华秋实的业绩由盈转亏,且与核心艺人鹿晗的“绑定”似乎更加紧密。
那么,公司的港股之路能否顺利?
由盈转亏
招股说明书显示,风华秋实是一家在中国经营时间超过了10年的音乐娱乐服务提供商,主要专注于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业务,辅以演唱会主办及制作及艺人管理。
公司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成立的北京风华,当年曾主办两场摇滚演唱会“怒放”。随后,公司在2011年为汪峰发行个人专辑《生无所求》,在2012年与摇滚乐队黑豹乐队订立了独家全领域合约;2015年,公司与鹿晗订立了一份独家音乐合约并发布了他的首张个人专辑《Reloaded》,随后陆续发布了鹿晗的其他专辑及主办了他的演唱会。
目前,风华秋实共管理8名艺人和10名练习生艺人,包括黑豹乐队、许明明、鹿晗、刘昰、郝云、赵照、Hulu Boyz及魏大勋。
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风华秋实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亿元、5560.5万元、7056.1万元及1525.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863万元、1881.8万元、4271.7万元、-1003.5万元。
可以看出,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化较大。公司收入在2019年出现大幅下滑后又小幅回升,净利润在前三年却持续增长。
具体来看,2019年,公司收入同比下滑44.6%,这主要是因为演唱会主办及制作产生的收入以及艺人管理产生的收入大幅减少。2018年,鹿晗举办了3场演唱会共计实现收入5590.2万元;2019年,仅有赵照、Hulu Boyz举办演唱会,但收入甚微。
2018年-2020年,风华秋实的净利润持续增长则是因为公司的净利率逐年增加,分别为18.6%、33.84%、76.95%。一方面是因为2020年前九个月产生了1704.9万元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回净额,另一方面是公司高毛利率的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收入占比持续增多。
但到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收入同比减少35.36%,净利润直接由盈转亏。
对此,公司解释称,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业务产生的收入减少。此外,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仅有54.7%,这一数据在2020年约为80.7%。同时,公司的销售开支、行政开支也在明显增长。
IPO日报发现,这一迹象在2020年年底已经出现。根据公司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1-9月,公司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850万元、4501.8万元,而2020年全年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7056.1万元、4271.7万元。全年的净利润反而低于前三季度。
业务较为单一
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的报告,按2020年中国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产生的收入计算,风华秋实在音乐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6位,市场份额约为0.6%。在总部位于中国的音乐唱片公司中,公司排名第5位,市场份额约为1.5%。
这一市场份额基本与2019年持平,而公司在2019年的排名分别是第18位、第7位。
招股说明书显示,风华秋实主要从事三大业务板块,分别为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演唱会主办及制作、艺人管理。
目前,音乐版权许可及音乐录制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主要通过两个来源产生收入,包括从许可音乐作品(包括单曲、数字专辑、实体专辑、视频和音乐库精选曲目)中收取的版税费以及从提供音乐制作服务中收取的制作费。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0.3%、90.9%、97.5%、92.1%。
反之,原本核心的演唱会主办及制作业务收入从2018年的6073.7万元迅速下降至2019年的180.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从60.5%下降至3.3%。到了2020年,艺人和观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不能到场参与,导致演唱会、演出和/或活动推迟或取消,公司演唱会主办和制作收入为0。
此前,风华秋实就指出,公司该业务未来或仍将受到影响,并且较难恢复。事实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本计划于今年1月举办的鹿晗2021巡回演唱会重庆站和广州站均取消。
2021年上半年,公司演唱会业务收入仅为22.4万元,占比仅为1.5%。
这或许意味着,公司收入来源将趋于单一。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的演唱会业务收入波动较大,除了受到疫情影响,还因为过于依赖鹿晗。
2018年,鹿晗举办巡回演唱会《RE:X》,为公司贡献了5590.2万元收入,占当年演唱会收入的92%。2019年,鹿晗没有举办演唱会,风华秋实自演唱会获得的收入就大幅下降至180.6万元。
事实上,公司存在较为明显的风险——依赖公司核心艺人鹿晗。
据悉,2015年,鹿晗开始与风华秋实签约,并在2019年续签,合约期限五年。在签约后的时间内,风华秋实在音乐版权许可和音乐录制业务、演唱会主办及制作业务上都对鹿晗形成了较高的依赖。
在音乐版权许可和音乐录制业务中,报告期内,风华秋实制作了鹿晗的《XXVII》、《π-volume.1》、《π-volume.2》等多张专辑、以及《Skin to Skin Remix》、《某時某刻Catch Me When I Fall (Remix)》等多张EP。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鹿晗的直接收入分别为7089.1万元、1419.4万元、1498.6万元和750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0.6%、25.5%、21.2%及48.9%。可以看出,2021年上半年,公司与核心艺人鹿晗的“绑定”似乎更加紧密。
对此,风华秋实也坦言,2024年合约期满后,公司并不能保证鹿晗会继续合作,或按照其认为合理的价格合作。若后者不再续约,公司与此相关的音乐作品或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客户合作的意愿,反过来也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