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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改革启动一个月 拟上市企业加速备战注册制IPO申请

由 阎桂荣 发布于 财经

外汇天眼APP讯 : 4月27日至今,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启动已满一个月。昨日,证监会层面的主要规则征求意见结束,创业板注册制离进入IPO申请受理阶段又近了一步。

“预计深交所下月就会开始受理创业板IPO申请材料。最近我们在加班加点地为拟申报企业准备招股说明书,并根据审核要点准备材料。”一位投行人士告诉上证报。

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成投行准备重点

5月22日,证监会就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相关准备工作主要是对照《招股说明书准则》以及交易所给出的审核要点在进行。”华南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表示。

据上述投行人士介绍,紧扣创业板定位,《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同时要求发行人特别提示创业板企业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

说清楚、讲明白拟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成为投行准备工作的重点。“除了招股书里要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保荐人还需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提交专项说明,所以我们花了很大精力在准备这方面的材料。”

另有拟申报企业表示,“三创四新”有很大的解释空间。公司属于制造业,近年来做了一些数字化转型,但不确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因此打算先观望审核尺度,不会主动去冲刺“第一批”。

部分拟上市企业开始推进一季报审核

虽然证监会层面的主要规则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但《招股说明书准则》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仍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6日,因此,市场人士预期,创业板注册制可能会在6月中下旬进入IPO申请受理阶段,因为临近6月30日,拟申报企业招股说明书里引用的财务报表可能需要更新。

5月15日,证监会就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招股说明书引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延长期从“至多1个月”放宽到了“至多3个月”,可以避免注册制下的创业板IPO申请一启动就出现集中中止审核补财报,然后再集中恢复的情况。相当一部分拟申报企业将因此不需要补新一期的财报。

有投行人士告诉记者,一些新申报企业已经在推进一季报的审核工作,为将来补财报做准备。“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仅受理在审企业的申请,而且将共享证监会的审核成果。10个工作日后,才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申请。虽然审核周期可预期,审核不超过3个月,回复也不超过3个月,但审核过程中仍有可能要补材料,不如先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