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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期货要用结算价,而不是收盘价计算最终收益?

由 酒书端 发布于 财经

期货使用结算价而不是收盘价,看似麻烦实则精妙绝伦。

什么是收盘价和结算价?简单的说,收盘价就是收盘前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结算价就是全天成交的平均价格。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当日结算价是当日成交价格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股指期货结算价为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首先,期货由于它的保证金交易等特点,交易者的账户在持仓过程中有可能会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所以,期货采用了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无负债结算制度情况下,如果采用收盘价进行结算,那么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某个期货品种,它的基本面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可是就在2点59分快要收盘的时候,大量资金突然入场把价格拉到了涨停收盘,然后按照收盘价结算,可能有很多空头会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按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规定,如果保证金不足,需要在第二天开盘进行强平。在强平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行情继续上涨,更多的空头爆仓。而这一切,就是因为某个资金在尾盘最后那1分钟刻意的拉高了价格,这不利于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

如果是按照加权平均价为结算价。比如,100成交了30%,200成交了30%,300成交了40%。那么加权平均就是:100*30%+200*30%+300*40%=210。可以看到,因为采用加权平均,最后某几个价格的突然式暴涨暴跌,在成交量的影响下,就不会使得结算价发生大幅度的变化,从而保护了市场上的投资者。